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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柳林县委员会秘书长会议工作规则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2/23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有关规定,认真学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认真学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和政策,经济、科技、法律和现代管理知识,组织落实学习工作;

二、对参加政协的各党派、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向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协助主席、副主席组织实施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

四、负责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

五、审议提交主席会议的各项文件及以政协柳林县委员会秘书处名义发出的重要文件;

六、协商讨论政协柳林县委员会、各民主党派柳林县委(筹)和柳林县工商联机关共同事务和重要活动安排;

七、调查研究县政协的工作经验和共同存在的问题,就加强和改进全县政协工作,向主席会议和常务委员会提出建议;

八、加强同县直机关、各党派团体、乡镇政协联络组的联系与协作;

九、负责政协机关思想、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为政协柳林县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和委员履行职责服务;

十、研究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工作事项,协调处理机关各部门的工作关系,讨论和决定机关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其他事项。